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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刑事:警监荣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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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-尸骸骨语 尘埃,落定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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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一起守卫着和平,使好人摆脱坏人的纠缠与威胁,我们是警察,悍不畏死的警察,在警校宣誓为人民牺牲一切的警察。”

……

根据幸田文的口供以及对当年24h便利店营业员,以及急救车司机的走访,涉谷警方对山本七惠当晚行踪及遇害时间做出了最权威的估判——

平成16年7月20日22:00,山本七惠电话给家里,声称会乘电车回家,让幸田文骑车去银座车站接自己。

22:20左右,电车提前到站,山本七惠沿坂田路步行回家,与从小路赶往银座车站的丈夫幸田文阴差阳错岔开了。

随后,山本七惠在坂田路某处被尾随而来的我妻善舞挟持,并强行发生关系,侵犯结束后,我妻善舞又陆续对山本七惠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凌辱与折磨。

至于这两个小时里,山本七惠遭到了我妻善舞怎样的凌辱,尸体已成骸骨,警方无从得知,但从幸田文的叙述可以知道,在这段时间里,我妻善舞挖好了一个两米长、半米宽的人形土坑。

人形土坑大约就是在23:00,幸田文离开银座车站沿坂田路回家后挖掘的,我妻善舞从一开始对山本七惠实施凌辱,就没打算让她活着。

根据幸田文和幸田夏树口供,7月21日00:00,幸田文再次从家骑车出发,寻找妻子。

而我妻善舞在折磨完山本七惠后,用事先准备好的猎刀狠狠刺向她,结果由于经验不足,第一刀捅错了位置。

然而山本七惠的幸运只有那一次,第二刀,我妻善舞正中腹部要害,并用力转动刀锋加速血液的流动,山本七惠痛得死去活来,血液顺着腹部大片往外流淌,很快就奄奄一息、昏死过去。

我妻善舞准备将尸体抛进土坑,毁尸灭迹,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,就在这时,从家赶来的幸田文撞见这一幕,喝止了他的动作。

头回犯案的我妻善舞惊慌失措,月光下,他清楚看见了对方的脸,对方也同样将自己丑陋可憎的面孔深深刻进脑海。

我妻善舞逃离现场,连杀人的猎刀都没来得及捡回去,其实他也明白,就算捡回猎刀,凭着山本七惠身上残留的体夜及毛发,警方依旧可以对他实施逮捕。

幸田文追过来,抱起躺在地上的妻子,摸了摸脉搏,意外地发现还有一口气,于是他冲向最近的24h便利店拨打急救电话,随后立即返回查看妻子的状况。

不幸的是,返回土坑附近时,身受重伤的妻子已经死亡,极度悲痛之下,幸田文选择隐瞒了妻子的死讯,并将其埋入土坑,赶在救护人员到来以前清理掉了现场。

当救护车赶到时,并未发现任何人,幸田文当时就躲藏在路旁,手里狠狠握着那把用布包裹的杀人凶器,眼睁睁看着救护车搜寻一圈后,以为是恶作剧便离开了坂田路。

经过多方调查走访,证实幸田文的口供属实,且当晚他第二次离家寻找妻子时已是隔日零时,所以山本七惠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间,就是在零时之后。

和国法律规定,无法确认被害人最终遇害时间的,以较早时间为准,不以较晚时间作为公诉时效,也就是嫌疑人有利原则。

这种过于偏袒嫌疑人的狗屁原则,曾一度被称为和国法律体系的败笔,可一旦能有明确证据,证实山本七惠的遇害时间是在零时以后,哪怕只是7月21日00:01,仅超过一分钟,那么公诉时效也会延长至7月22日00:00。

现在,我妻善舞口供与现场指认照片已取得,杀人凶器及鉴定结果已出,幸田文同意出具目击证言并在机场指认我妻善舞,证据链基本完整,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厅提起诉讼。

案子基本结束。

我妻善舞在被刑警押走时,依然喋喋不休,不肯相信这个事实,但铁证如山,他真的死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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